三明飯店(裝修)提升工程預算審核現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三明城投集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三明飯店(裝修)提升工程預算審核;
2.比選人名稱:三明城投集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3.項目地址:三明市三元區(qū)江濱廣場1幢;
4.項目規(guī)模:改造工程內容為室內裝修局部改造等 ;
5.工程造價:建筑安裝工程費約350萬元。
6.服務期限:7個日歷天
二、比選服務內容
本比選項目主要對三明飯店(裝修)提升工程各專業(yè)施工圖預算審核及其相關服務,具體以比選人下達的通知及圖紙為準。
三、服務費用
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本項目的預算審核中介服務取費最高控制價為 1 萬元(含稅金、包干價)。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備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及合格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土建專業(yè))。
3.擬擔任本項目的其他專業(yè)造價人員不少于2名(其中,土建專業(yè)、安裝專業(yè)各1名),須具備有效的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專業(yè)以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上注明專業(yè)為準,注冊證書未注明專業(yè)的,可視為土建或安裝專業(yè)。
4.項目負責人及其他專業(yè)造價人員不得重復,且均應為比選申請人的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以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上的聘用企業(yè)為準。
5.比選申請人或比選申請人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yè)限制期限內。
6.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yè)須根據本比選邀請書規(guī)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3年 8 月 25 日15:00;
2.比選地點:三明市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22樓會議室;
3.比選人聯(lián)系人:鄧工;聯(lián)系電話:18759887717;
4.監(jiān)督部門:三明市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5.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比選申請文件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場簽到。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邀請書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采用最低報價確定中選人,從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所遞交的報價文件(格式自擬)中,按最低報價確定中選人。若只有一家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后合格可直接確定中標單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fā)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fā)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lián)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guī)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選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低于合同約定的稅率(稅率為 6 %)時,雙方應確保結算金額的不含稅金額不變,且比選人支付給中選人的結算金額根據減少的增值稅金額相應扣減,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中選人承擔。
2.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附件:比選申請文